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作者:停机坪大表哥
前几天看到这么个视频:
说的是一位女士乘坐飞机时,拒绝把自己的包包放在行李架上或座椅下方行李档杆处,经反复沟通无效,乘务员报告机长,最终机长决定将飞机滑回,这位女士被机场公安带走,航班最终因此延误一小时。
先说我的主观看法:这位女士珍视品牌手包的心情可以理解;乘务员执行安全规定也并没有做错。
但这件事总有让人感觉不太对劲的地方。
有网友认为航司小题大做,涉事旅客只是把包放在座位旁边,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是不是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该旅客只顾个人利益,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航司不应让步,为航司滑回飞机报警移交的做法鼓掌叫好。
这件事情过后,我们看一下后果:
1. 涉事旅客被公安带走(后续具体怎么处理暂不知道);
2. 飞机延误,所有旅客行程受到影响;
3. 飞机滑回,航司的燃油成本、靠桥成本、人工成本、后续航班延误成本增加。
似乎没有赢家。
谈谈我的看法。
我觉得大家先不要纠结于这个包的品牌是哪家,价值又是如何,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布包,任何人也有珍视的权利,这一点我十分坚持。
其实刚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有不解,看视频中她的位置,并不是在紧急出口,也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客舱中间普普通通一个座位上,那为什么这个包就不能自己拿着呢?
换句话说,乘务员是基于哪条规定要求旅客把包放在行李架上面或座椅下面?
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r8,其中第121.607章对手提行李的管理要求是这么写的:
(摘抄其中的两条规定)
起飞或着陆前,每件行李应按下列要求存放:
“放在旅客座椅下面。”
“除散放的衣服类物品外,其他行李应当放在经批准的装有限动装置或者门的行李架上。”
也就是说,除了衣服类,其他所有东西都“应当”放在行李架里面或者座椅下方的行李档杆处。
你可能有疑问,不就一个包吗,能有什么不安全因素?
实话实说,还真有。在一些严重颠簸的时候,这类松散物品有可能会不受控制地飞起来砸到旅客自己的脸,或者砸到其他旅客的头,这种事情也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千万不要小看在重度颠簸时松散物品的杀伤力,松散物品突然飞起来砸的人头破血流的事件并非没发生过。
同时,在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撤离的时候,这类没有固定好的松散物品也容易把旅客绊倒,堵塞生命通道,影响撤离效率。
所以你看,乘务员是依法履职,且这些规定都有可能在实际场景中发生,所以乘务员严格落实局方规定并没有做错。
但我觉得这条规定依然不够清晰。
比如:如何定义“其他行李”,水壶水杯算不算?只能塞一个手机的小包算不算?装着衣服的帆布包算不算?“应当放在”是原则上要放还是“必须要放”?
那我把它固定在身体上行不行?提包我就挎着,有背带我就背着,固定在我身上,保证颠簸不会飞起来,撤离不会掉下去挡道,行不行?
这些问题,并没有一个部门给我们乘务员解释,我们乘务员在实际执行安全规定过程中就不会特别清晰这个标准,就容易跟旅客发生矛盾。
而且,在类似的事件中,大多数航司乘务员惯常的做法——很惭愧地说——习惯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乘务员跟旅客说明这条规定,大多旅客见状也就假意把包放在脚下,等乘务员走了再拿回来,乘务员表面上也履行完了自己的告知义务和检查职责。
毕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旅客随手的一只包,确实只有极小概率带来危害,而强硬去要求旅客放包,却极大概率会招惹旅客投诉。
问题又来了,我坐a航空手里拿着包包就座,乘务员没有管;我坐b航空拿着包包,乘务员又不允许。我作为旅客,就很难了解拿捏这个民航局的标准,容易不知所措。
那对于乘务员来说,规定虽然有,但在旅客不理解且拒绝的情况下,到底要不要坚持,由此引发的投诉又到底该如何处理?
所以,我觉得这个航班的案例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因为大多数旅客都对这条随身行李放置规定知之甚少,借此机会给公众科普,让更多旅客明晰这条规定极有必要。
同时,建议局方对这条规定做进一步的细化,避免因此产生矛盾进而影响到航班的正常运行。
遇到类似问题,乘务员也应当尽量考虑到大多数旅客对民航安全规则不够熟悉的现实,包括我们的父母亲友乘机出行也可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还是尽量将心比心,积极做好解释安抚,如果对方确实没有主动挑衅,也没有扰乱客舱秩序的主观故意,我们不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给旅客多一个九游会登录的解决方案,避免尴尬境遇。
而对于旅客来说,在乘坐飞机时如果对个别规定不太理解的情况下,我建议首先听从机组人员的指引,先按照民航安全规定来执行,即便由此产生的不解乃至不满,应当在航班结束后再进行探讨。
请你相信,飞机上每一条专业的建议,一定是为了保障你和其他旅客的安全而设立的。